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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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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須事先到入國管理局去申請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。可以在學校的相關部門申請,也可以自己去入國管理局申請。只要有了許可,就算換工作時也有效。之後需要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時,也要同時申請這個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的更新。申請時所需要的文件包括: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(在入管的窗口有)、學校發行的資格外活動許可書副本、護照、外國人登錄証明書等,不需要申請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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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的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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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. 時間的限制 |
持有「留學」、「就學」在留資格的人打工時,有時數的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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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留資格 |
時間限制 |
留
學
生> |
大學學部、大學院正規生、專修學校的專門課程學生、高等專門學校的學生、日語學校的預備教育課程在學學生 |
1周28小時以內。
暑假、寒假、春假為1天8小時內。 |
| 研究生、聽講生 |
1周14小時以內。
暑假、寒假、春假為1天8小時內。 |
| 就學生> |
修讀非「學校法人」的日本語學校、高中、啟明學校、啟聰學校、護理學校的高中部、專修學校的高等教育課程‧一般課程等之在學學生。 |
1天4小時以內。 |
| B. 業種範圍 |
就算是在規定時數內,與風化營業關聯的業種工作是被嚴厲禁止的。如果違反,可能會遭受強制遣送回國的處分,在應徵工作時,務必要小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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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工時的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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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打工工作時要注意以下事項:
1. 是否妨礙學業(晚上是否工作到很晚、對第二天的學習是否有影響。
2. 薪資及支付方法(如:稅額、發薪日、發薪方式等)。
3. 工作內容是否安全(是否有發生事故的可能、萬一發生事故時的保障等)。
最重要的是不要太勉強、太辛苦、造成損害健康以至妨礙學業,就得不償失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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